极端干旱区新能源基地生态修复专题研究咨询工作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极端干旱区新能源基地生态修复专题研究咨询工作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在极端干旱区新能源基地建设过程中,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到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全过程。本项目需以西北地区61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为研究对象,充分利用相关基础数据、科技成果以及区域生态工程成功建设经验,详细调查分析当地生态环境本底、风沙危害特征、植被恢复立地条件及可用防护材料等,依照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形成整体布局合理、维护管理方便、综合投资少、见效快、修复防护效果好的极端干旱区新能源工程生态修复方案。
项目地址:新疆。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和地区生态修复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西北极端干旱区生态保护的历史经验和新能源建设的工程实践,确定区域新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原则与思路,研究相应的生态举措,完成以下工作:
①分析国家、自治区、项目所在地生态保护政策要求,研判项目生态保护目标与原则;
②收集项目场区及周边气象、水文、地质地貌等基础资料,对项目场区生态环境特征以及敏感因子进行系统分析;
③调研项目场区及周边公路、铁路、煤矿等基础设施项目生态修复案例并总结参考性经验;
④调研项目场区及周边风电、光伏、光热等新能源项目生态修复案例并总结参考性经验;
⑤对项目场区地形地貌、土壤、动植物以及风沙状况等进行实地调查取样;
⑥对项目场区风沙活动进行持续性监测,收集长期数据进行风沙流实测分析;
⑦依据实测风速情况和下垫面状况进行风沙流数值模拟计算,为风沙流分析提供参考;
⑧根据新能源工程风电、光伏、光热建设方案,开展减少地表扰动及生态修复模式、措施及相关工程量研究;
⑨完成极端干旱区新能源基地生态修复专题研究报告。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采购清单:
(1)编制《极端干旱区新能源基地生态修复专题研究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及符合要求的组织或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组织或机构。
4.投标人须具有生态环境类国家重点实验室。
5.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生态保护修复相关专业能力,需提供至少2项西北干旱、半干旱区生态调查或生态修复等相关业绩。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要求投标方必须同时满足,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方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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