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道大酒店年中部分设施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铁道大酒店年中部分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谈 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JGFWS-2024-15 号)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道大酒店(简称“南宁铁道大酒店,下同),该项目为成本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用 竞争性谈判 采购方式选取南宁局集团公司内部非运输企业实施 。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 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道大酒店年中部分设施维修。
2.2 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凤宁巷1号。
2.3 项目数量: 1 宗。
2.4 项目内容及项目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2.5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工。
2.6 项目最高限价: 详见采购文件。
2.7 项目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括不限于设备设施)。 .
2.8 是否划分标段:否
2.9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报价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报价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报价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 报价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两年来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5 报价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4.1 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
4.2 报价文件的应装订成册(A4纸幅),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密封、标记。报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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