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山东济清盛远富美路A2地块项目人防设施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12-24020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化)设备产品采购及安装材料,计划使用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山东济清盛远富美路A2地块项目所需的全部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化)设备产品采购及安装采购,投标人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运输、装卸、 安装费、检测费、调试运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验收包含的服务费 、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采购清单:
3交货时间:2024年07月至工程完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山东济清盛远富美路A2地块项目施工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采购人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报价人需无条件满足。
5.质量要求:
2、 5.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防护(化)设备产品和安装质量应该符合规定要求,或者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乙方供货前需在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完成备案手续。
5.2乙方委派安装负责人,负责防护(化)设备安装期间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参与设备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等工作。
5.3 乙方按照国家以及行业部门颁发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提供的经过审查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和有关资料,组织防护(化)设备生产、运输、预留预埋、现场安装及验收。
5.4安装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安装范围内的安全负责,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防护(化)设备的验收资料备案工作,提供合同范围内防护(化)设备安装所需的验收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保养手册以及其他资料等。
5.6乙方按 本次采购货物 约定工期合理安排进度,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延长工期。
5.7乙方在竣工验收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保护,发生损坏、丢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5.8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
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
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
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9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支付方式: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国内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采用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国内信用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货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兑付期限6个月,采购人不承担承兑贴息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须为人防设施制造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1)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安装、承包资质证书、具有住房和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相应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注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显示总金额或数量,须提供该项合同总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其他文件资料)。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4供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且未被股份公司或子企业列入黑名单。
2、为确保本次采购及安装质量控制,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投标人须为人防设施制造企业。
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 本次投标人防设备品牌要求为埃美柯、中南人防、凯泉、永泉、四方伟业、华能或同档次品牌 。
5、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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