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门花园社区护坡除险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项目概况
中门花园社区护坡除险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ml#/home)(注:投标人须于平台免费下载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5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4210200008732-XM001
项目名称:中门花园社区护坡除险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7.5720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7.5720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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