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水解酸化及生化池500m3/h石油类≤5mg/L氨氮≤1.1mg/L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金陵分公司水解酸化及生化池\500m3/h 石油类≤5mg/L 氨氮≤1.1mg/L(招标编号:NWZ240725-5509-02000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解酸化及生化池\500m3/h 石油类≤5mg/L 氨氮≤1.1mg/L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水解酸化及生化池\500m3/h 石油类≤5mg/L 氨氮≤1.1mg/L
1.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方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需满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项目(一期)炼油污水处理场提标减排改造-高浓度含盐污水水解酸化及生化池 技术询价书,文件编号1632306D0501-EN46-TER-012》中“☆”项要求,逐条做出响应,有1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项有1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余偏离累计超3项或以上者,否决投标。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若前一年报告未出,则往前顺延一年)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需提供国内2019年至今,在同类型企业污水处理工况下,不少于2个的处理规模500m3/h及以上生化系统设计及成套设备供货业绩(好氧区曝气装置采用微孔曝气器或开孔曝气硬管),业绩正常稳定运行 1年及以上。以上业绩需提供技术协议(体现工艺流程、规模、供货内容、曝气装置形式等内容)、用户签字盖章的使用证明(留有电话用于现场复核)、商务合同、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以上业绩截止到投标当日因最终用户注销、停产的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因好氧池为现有曝气池改造,投标方开标前需进行现场勘查并提供现场勘查报告及工艺计算书,附到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及联系人见附件甲方技术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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