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2024-2025年石灰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招标编号: CHDTDZ017/21-QT-06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 2024-2025 年石灰石采购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区域
2.2项目规模: : 2 * 350MW + 2 * 66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投标方根据现场使用情况,在签订合同后分为若干批次供货,供货时间 暂定 自202 4 年 9 月1日起至202 5 年 8 月31终止日 (以通知时间为准) ,供货期为一年 ( 365天 ) ,最终用量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并依据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 号 | 标段名 称 | 招标范 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17/21-QT-0620 1 | 2024-2025 年石灰石采购项 目 | 2024 至 2025 年 70000 吨石灰石采购,固定单价暂估总价合同。 | 50 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 年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1个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①签订日期2019年1月1日至今;②签订合同的供货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石灰石产品。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签字页)及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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