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第三方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0-SXSD-G2024-0040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第三方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 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5 万元
采购需求:
2023 年连云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1 个(含增发国债 3 个),建设面积 25.85 万亩,高效节水灌溉 1.04 万亩。 涉及全市 5 个县区、 37 个镇街(盐场)。本次采购主要包括 2023 年度项目(含增发国债项目)市级验收、工程质量抽检、建设与绩效评价、验收培训等工作, 要求 投标人 能按约定组织相关专家、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专业设备等,独立且协同开展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能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评价工作,保证出具的验收与评价结果经得起核查。
合同履行期限:
主体项目验收(含工程质量抽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08 月 31 日,按服务要求提交项目验收全部纸质原件和电子资料。 2024 年 0 9 月 01 日起至省级抽查结束,配合采购人做好省级对本年度项目验收的抽查抽检工作;培训根据方案完成各项培训内容;建设与绩效评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建设与绩效评价工作成果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符合要求的 投标人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至少包含混凝土工程、量测工程、岩土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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