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洒水抑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金昌市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洒水抑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CSCGJHBA330
项目名称:金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洒水抑尘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洒水抑尘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文件:(1)提供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按年度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据;(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6)项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整体预留,预留比例100%;(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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