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市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淮安市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00-QZDL-C2024-0004
项目名称: 2023年度全市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49 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按照 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采购 中小企业 服务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2.1 项 。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开标活动开始前现场书面承诺);
-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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