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里下河湖泊湖荡龙溪港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编制工作采购公告
江苏
-泰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02-JWZB-C2024-0011
项目名称: 泰州里下河湖泊湖荡龙溪港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 0万元。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苏环办〔2022〕348号)、《江苏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苏环发〔2023〕4号)相关要求,拟对泰州里下河湖泊湖荡龙溪港小流域全面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泰州里下河湖泊湖荡龙溪港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编制工作,强化项目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全力保障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江苏段调水水质安全,进一步推动泰州市海陵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 8 月 -2025年 7 月 (签订合同后 30天内 完成 《 泰州市里下河湖泊湖荡龙溪港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 1 0 %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类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正确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或缺项、漏项则报价不做相应扣除。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中标的,随中标公告一同公示。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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