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渚镇2024年度农村排涝站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常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81-LCGL-C2024-0071
项目名称: 社渚镇2024年度农村排涝站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2.1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95773.39 元
采购需求: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
3 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www.creditchina.gov.cn、);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
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2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3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 4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 5 )法定代表人同意接受《溧阳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管理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目前无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在建。 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供应商 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 。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 ( 苏水基 [2016]17 号 ) 执行: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 一 )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 二 ) 通过水下 ( 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 ) 验收。
( 三 )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 四 )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 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五 )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 ( 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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