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鉴定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00-ZJZB-G2024-0104
项目名称: 道路交通事故鉴定费项目
预算金额: 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5 .0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委托内容,完成在采购人管辖 区域 范围内的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相关的车辆痕迹类 等 司法鉴定工作,服务于事故审理的日常工作 ;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非独立法人的鉴定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独立法人的鉴定机构提供《司法鉴定许可证》或《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的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或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证书》(鉴定业务范围具有痕迹鉴定专业)原件的扫描件(非独立法人的鉴定机构须提供与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的上述证书)。
7.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或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证书》(鉴定业务范围具有痕迹鉴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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