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开发区2024年至2027年度道路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3-BYGS-G2024-0003
项目名称: 连云开发区2024年至2027年度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9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900.00 万元。报价超过此价格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需求:
连云开发区 2024 年至 2027 年度道路保洁服务项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①板桥工业园区内一期所有道路(金港路、云港路、人和路、泰和路、祥和路、2号路、烧香河大桥、9号路)。②二期道路及部分区间道路(二期人和路保洁范围:云港路至驳盐河路段、二期人和路注:驳盐河至228路段、二期泰和路注:云港路至驳盐河路段、二期祥和路、二期瑞和路)③板桥工业园区内 三期祥和路( 228至港前大道段) 等所有道路保洁工作。详见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招标文件格式);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招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 [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方式(按招标文件格式);
2.(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章有效,上传投标文件中)。
5.(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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