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沪滇携手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青少年交流活动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临沧市
项目概况
2024年“沪滇携手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青少年交流活动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TDCG2024-59-427
项目名称:2024年“沪滇携手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青少年交流活动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组织我市辖区内40名青少年及带队教师到上海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手拉手、结对子”帮扶交流以及特色夏令营等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期限为6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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