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瓦斯系统回收优化提升镇海炼化瓦斯压缩机2023TA107项目招标公告
镇海炼化瓦斯压缩机【2023TA107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瓦斯压缩机【2023TA107项目】(WZ20240729-2315-7689-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镇海炼化瓦斯压缩机【2023TA107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螺杆压缩机\80~120m3/min 入口0.004MPa 出口0.8MPa/瓦斯气
1.00
台
包1-镇海炼化瓦斯压缩机【2023TA107项目】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检查、试验、包装运输、服务、文件及供货应满足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1.7 近10年(2015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至少拥有2台流量不小于7000Nm^3/h且出口压力不小于0.8MPa的螺杆压缩机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技术附件(包括首页、签字页、清单页、技术规格等),必须能够清楚表明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技术规格等信息,合同、技术附件任何一项复印件中有不清晰、遮挡或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1.8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应明确说明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将不被接受。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