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多功能培训室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三明市
(招标编号: CHDTDZ086/18-WL-003 )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多功能培训室设备购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
2.2 项目规模: 361平方的室内场地建设为多功能培训室,购置灯光音频隔音桌椅等设备及安装调试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5 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 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86/18-WL-00301 | 多功能培训室设备购置项目 | 对361平方米的场地建设为满足会务、培训、安全考试、竞赛、主题活动组织、体艺活动等功能的多功能培训室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多功能培训室设备购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1项2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型(报告厅、演艺厅、会议厅等)音视频灯光系统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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