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采制化系统智能化改进与应用项目设计服务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吕梁市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燃料采制化系统智能化改进与应用项目设计服务询比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采制化系统智能化改进与应用项目设计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03-CG-240512524 SXZB-2405121411JNF1214/01 ) , 已由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中共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国峰党支要字〔2024〕29 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 采购人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采制化系统,由厂区运煤入口 3 台汽车桥式采样机,布置于燃料采制化管控中心楼内的制样、气动传输、智能存查样柜设备以及 # 5AB 带式输送机 2 台入炉煤皮带中部采样器等构成。
目前,汽车采样机、入炉煤皮带中部采样器及制样等设备存在若干问题。如设备老化、故障率高、堵煤漏粉严重、设备自动化水平低、人员劳动强度大、存在人工干预风险等,不能满足现场运行使用要求。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完成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采制化系统智能化改进与应用设计工作,配合项目单位完成相关审查等工作,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设计规程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燃料采制系统智能化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协议书。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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