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路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
重庆
双路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一期)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双路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一期)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305-500111-04-01-23214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双桥经开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本工程从双路镇水厂到龙水镇复隆路新建供水管道 10.10KM,为DN800-DN400球墨铸铁管及钢管,其中DN80管道3.07KM,DN600管道4.63KM,DN400管道2.40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4171.0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04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双路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一期)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08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7-1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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