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百项目高强度渗排水管件、锚具、声测管、砂石料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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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百铁路项目高强度渗排水管件、锚具、声测管、砂石料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三中心-ZB2024-92)
-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1.1.1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百铁路项目,项目业主为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管理中心。
上述项目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站前工程建设单位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HBZQ-2标段(以下简称“黄百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公司”)。黄百项目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地区安顺市、黔西南州和广西百色市境内。线路自既有沪昆铁路黄桶站引出,线路呈南北向经镇宁、紫云、望谟、乐业和凌云县后,接入既有南昆铁路永乐站,此后通过永乐至百色增建南昆铁
路二线引入南昆铁路百色站。
HBZQ-2标段位于贵州省安顺境内,标段里程DK32+846~DK70+149,水洞坝大桥桥台(大里程端)至燃灯中桥桥台(大里程端),正线长度约37.34公里。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区间路基11.87km/19段(位于4个区间),站场路基4.05km/3处;隧道15617m/13座(其中白石岩隧道6759m);梁式桥5806m/16座(特大桥4013m/5座,大桥1293m/4座,中桥499m/7座),框架桥1
751顶平米,盖板箱涵1203横延米,框架涵995横延米;车站3座。
总工期5年,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26日,计划竣工时间2028年12月26日。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百铁路高强度渗排水管件、锚具、声测管、砂石料。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并加盖单位章。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须提供至少一份2021年至今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如是中间商投标,则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
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2022年1月至今(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
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
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
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在参与本
次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本次招标物资是否涉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若因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所导致的知识产权纠纷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发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招标人无关。
3.1.2 MJ02(锚具)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并加盖单位章。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600万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AL标志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2022年1月至今(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
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
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
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3 SCG03(声测管)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并加盖单位章。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全国认证认可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询截图。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施工需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2022年1月至今(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
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
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
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4 SSL04(砂石料)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并加盖单位章。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机砂、碎石等砂石料)对应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其他政府发放的可进行生产或开采的相关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60万吨。
(4)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要求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需求单位中心试验室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中间商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授权生产商产品需求单位中心试验室或经国家认可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2022年1月至今(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
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
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
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
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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