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和田地区文化软实力提升项目暨地区影剧院提升改造(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和田地区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ZFCG- [2024]1156 号-001
项目名称: 2024 年和田地区文化软实力提升项目暨地区影剧院提升改造(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6020000
最高限价(元): 60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 年和田地区文化软实力提升项目暨地区影剧院提升改造(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和田地区影剧院进行提升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 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 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 其价格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 人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提供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2)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 2024 年4 月-2024 年 6 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 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限制或列入行政主管部门的“黑名单 ”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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