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珠玑镇梅岭村典型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韶关市
南雄市珠玑镇梅岭村典型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5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GH2024-07-01
项目名称:南雄市珠玑镇梅岭村典型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22,850.7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南雄市珠玑镇梅岭村典型村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3,522,850.75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工,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雄市珠玑镇梅岭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雄市珠玑镇梅岭村典型村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
(5)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建安C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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