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重点专项阿克苏河上游管理站西大桥中心站园林规划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重点专项阿克苏河上游管理站西大桥中心站园林规划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E6528003931001126)
一、招标条件
本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重点专项阿克苏河上游管理站西大桥中心站园林规划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E6528003931001126)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水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阿克苏市
2.项目规模: 对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西大桥基层站46亩土地上建设园林景观、亮化美化、小型循环供水系统、水文化宣传、绿化、水利工程模型等工程项目。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6528003931001126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重点专项阿克苏河上游管理站西大桥中心站园林规划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设计(含技施、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至少担任过 1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或类似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园林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投标其他条件: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2)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财务要求:近3年(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的项目款支付。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进疆信息报送册。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政府部门相关信用新平台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0:00到 2024年07月25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水利厅网、新疆塔河网、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内容:(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4)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河流域管理局
(E6528003931001126)
一、招标条件
本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重点专项阿克苏河上游管理站西大桥中心站园林规划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E6528003931001126)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水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阿克苏市
2.项目规模: 对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西大桥基层站46亩土地上建设园林景观、亮化美化、小型循环供水系统、水文化宣传、绿化、水利工程模型等工程项目。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6528003931001126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重点专项阿克苏河上游管理站西大桥中心站园林规划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设计(含技施、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至少担任过 1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或类似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园林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投标其他条件: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2)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财务要求:近3年(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的项目款支付。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进疆信息报送册。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政府部门相关信用新平台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0:00到 2024年07月25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水利厅网、新疆塔河网、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内容:(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4)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河流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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