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宁德市
受 福鼎市人民法院 委托, 对[350982]FJYYGC[CS]2024001、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2]FJYYGC[CS]2024001
项目名称: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20,900.00元
采购包1(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3,220,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97,737.00元
磋商保证金: 32,20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代表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因本项目无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上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属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采购包1
节能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采购包1
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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