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杭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026/17-JL-00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项目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力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有限公司、杭州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双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浙江杭州。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拟对2024-2026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进行采购(包含国内外专利申请、PCT申请、软著申请、专利维护等)。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到900件,满足两个条件之一,合同终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26/17-JL-00101 | 2024-2026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 2024-2026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包含国内外专利申请、PCT申请、软著申请、专利维护等),专业方向包括机械、电学、通信技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程等。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6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
8.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内(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知识产权代理业绩合同至少5项,每项业绩需针对同一服务对象,提供国内和国外专利(含PCT)申请服务。提供合同重要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服务内容页等)。详见评审内容和标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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