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那曲清洁能源基地规划和消纳分析及送出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
-那曲地区
(招标编号: CHDTDZ039/22-QT-00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 那曲清洁能源基地规划和消纳分析及送出研究咨询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2.2 项目规模: 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8月1日完成研究报告初稿编制;2024年9月1日前完成研究报告编制,并经过甲方确认,由甲方联系开展规划咨询或审查。 ( 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39/22-QT-00901 | 那曲清洁能源基地规划和消纳分析及送出研究咨询服务 | 那曲清洁能源基地规划和消纳分析及送出研究咨询服务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那曲清洁能源基地规划和消纳分析及送出研究咨询服务】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个清洁能源基地规划(或送出方案研究)业绩(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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