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田企业转子流量计框架协议采购预案流量仪表附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油田企业转子流量计框架协议采购预案流量仪表附件(招标编号:NWZ240630-3805-02020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流量仪表附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流量仪表附件
1.000
台
2
转子流量计
1.000
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商必须为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认证范围应包括压力管道元件-元件组合装置-流量计(壳体)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复印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限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范围(DN300及以下))。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整机)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3836),且证书有效),防爆等级不低于Exd IIBT4GB或Exdb IIBT4GB,且证书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 ,所投产品至少一台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清单以上2项的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信息,且发票须为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环节选择的发票信息。合同与发票须对应,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供货时须根据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的监督检验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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