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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伊犁团结灌区工程项目钢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询价采购

采购招标文件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40146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甲方、需方)因伊犁团结灌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依据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建项目施工合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集中询价采购,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货款支付由伊犁团结灌区工程项目自主进行。
一、工程项目简介
伊犁团结灌区工程项目系伊犁团结跃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团结片区)施工一标段项目,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境内,距伊宁市107km,距乌鲁木齐市610km,本项目中标合同额:62042102.78元。合同工期为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12月25日,合同总工期271日历天。
主要建设内容为:4条渠道改造建设,总长22384.1米。其中:南支干渠建设长度5145.1m(N31+241.9~N36+387),配套建设分水闸13座,交通桥1座,过洪涵洞1座,230m2管理站房1座;库尔旦干排清淤长度6967m(KG0+000~KG6+967);库尔旦干渠五号支渠建设长度3498m(KW0+000~KW3+498),配套建设分水闸18座,交通桥4座,渡槽1座;塔斯托别乡七支渠建设长度6774m(TQ0+000~TQ6+774),包括现浇混凝土渠道(TQ0+000-5+150)和渠道清淤(TQ5+150-TQ6+774)配套建设分水闸3座,交通桥1座,陡坡1座,渡槽2座,建设南支干管理房1座230㎡。
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采购范围
1、货物一览表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询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4年7月-项目完工),签订合同后7日内开始供货。
4、交货地点:新疆伊犁巩留县塔斯托别乡二队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保证销售的钢筋技术标准均应符合国标《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17)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2018)。供货期间若有新标准实施,新标准自行代替旧标准。
三 合同结算和付款
3.1乙方先供货,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月结算付款。
3.2综合到场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装车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3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每月的26日至30日期间(二月份为26日-28日)向甲方办理结算: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
(3)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的计量单据,货物计量以甲方现场实际收货合格数量为准,不合格产品不予计量。
3.4支付比例为:每月支付结算款的75%,剩余20%累计至次月支付,留5%作为质保金,以此类推。质保期6个月,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若过程中工程业主方施工主合同付款比例有调整,甲方根据资金情况予以考虑。
3.5特殊情况:因买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同意给予60天的付款宽限期,在此期限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卖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宽限期满后如甲方仍未支付,按照单倍LPR承担利息。
特别约定: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对供货路线、道路状况及现场条件等勘查了解,所有风险及影响因素乙方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不得以上述原因及交叉作业、政府管制、村民挡路和阻工等为由提出单价调整和索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发票
4.1 本合同内货物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制,包含货物本身金额和运输金额)。乙方根据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要求的内容开票,乙方必须保证发票上购买人名称、税号、地址、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和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
4.2 乙方应遵照双方真实的交易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开票信息与实际交易信息完全一致,并保证发票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出。如果因为乙方出具的发票信息错误或出具虚假发票、虚开发票,导致甲方不能通过税控系统认证的,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4.3 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乙方办理货款结算前当面交付甲方指定人员。
五、验收与计量 :
5.1每批钢材在出厂前乙方必须按本技术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自检,向甲方提交每批钢材出厂检测报告和出厂产品合格证,必须随车一起携带并交接。
5.2乙方提交的每份钢材出厂检测报告、出厂产品合格证和钢筋供货单上的提货单位名称要与实际需求单位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5.3钢材出厂检测报告必须按期及时提供。
乙方承诺:若因提交钢材出厂检测报告、出厂产品合格证和钢材供货单不及时或不合格,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无任何异议。
5.4螺纹钢、圆钢按理论计重,高线、盘螺过磅计量。每车钢材重量允许误差范围不得超过±3‰,每车钢材的磅差在±3‰(乙方过磅单为基数)以内,以乙方磅单为准;若超过±3‰,则以甲乙双方较少的过磅重量为准。且不能连续出现三次负偏差,否则按以前累计的负偏差扣减计量后结算。若供货方无送货单的以需方地磅过磅单重量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6.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7.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7月8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 完成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7.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24年7月11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集采平台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八、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8.1、报价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格式逐项填写,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平台,报价文件无需制作纸质文件。
8.2、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前。
8.3、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中标人需要在该平台上申请成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的则无法下载询价书、接收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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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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