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00-RHHH-G2024-0082
项目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
预算金额: 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 0 .00 万元
采购需求:
盐城市亭湖区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 , 为掌握亭湖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按部、省文件要求及采购人安排进场及完成全部内外业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 )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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