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安庆分公司原油快速评价系统316L0-2MPa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安庆分公司原油快速评价系统\316L 0-2MPa(招标编号:NWZ240722-3833-02020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原油快速评价系统\316L 0-2MPa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原油快速评价系统\316L 0-2MPa
1.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六年内(2018-2023年)在国内石油化工装置或类似工况有至少1套原油调合项目的成功应用案例,该应用案例必须包括近红外原油快速评价系统、原油调合优化系统、原油调合控制系统、系统集成等组成部分,且其案例必须在通过用户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连续运行1年以上。投标文件中必须列出上述案例的用户名称、项目名称、系统组成配置、用户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提供上述案例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合同内容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清单页、合同签署时间页;必须提供上述案例签字版技术协议中包含的项目系统组成页复印件;必须提供上述案例的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页等)或通过用户验收后的系统运维合同复印件(运维合同首页、签字页、签署时间页)或系统用户使用报告(盖章有效),用以证明该案例连续运行一年以上。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按照《网络安全法》、《中国石化集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对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要求,规范信息连接方式,实现控制网与企业办公网隔离,其中系统认证方式要求采用中石化统一身份认证,开发工作由实施单位完成。卖方需完成等保测评及定级等相关工作,测评及定级所产生相关费用由卖方负责。(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本次新增原油快速评价系统所需LIMS、MES 等系统数据应进入企业数据仓库(ODS)中,再通过统一的数据服务提供给该项目相关系统使用。同时,该系统产生的相关数据也应按要求提供给 ODS,以满足后续的统一展示等功能要求。卖方需确保新增原油快速评价系统与安庆石化现有ODS、LIMS、MES系统间数据正常流通、交互。(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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