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天津南港乙烯项目10万吨/年POE装置EPC总承包EPC总承包项目热媒水换热器招标公告
(重招)天津南港POE热媒水换热器包2台-2014-A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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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天津南港POE热媒水换热器包2台-2014-A(WZ20240708-2109-7795-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媒水换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可拆卸式换热器\450~500m2 Q345R
1.00
台
包1-换热器(2台)
2
可拆卸式换热器\450~500m2 Q345R
1.00
台
包1-换热器(2台)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3.1.7 投标人近5年(2018.5 -2023.5)在石油化工装置需具有至少2 台同类型板式换热器(结构型式、材质)的设计、制造业绩(同一名称的多位号设备仅算1台,如E-101A-C资格审查时仅算1个业绩,业绩打分时算3个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和图纸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8 投标人须具备工艺设计和计算能力,以确定换热器尺寸规格。
3.1.9 投标人签署所附标准格式保密协议后,才能获得请购文件技术附件密码。
3.1.10 投标人应持有机械工业传热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颁发的 A4 级及以上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装注册证书;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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