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C标段主体工程烟囱基础及外筒劳务公开竞争性招标
一、竞争性采购条件
建设工程公司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C标段主体工程烟囱基础及外筒劳务分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GEFB-GC-ZWDCYC-JJCZBZX-2024-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业主进度款 ,招标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竞争性采购 。
二、项目概况和竞争性采购范围
2.1竞争性采购范围: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C标段主体工程烟囱基础及外筒劳务分包工程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以下):
由分包人负责完成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烟囱基础及外筒的施工,主要工作范围包括:1)4台炉合用一座210m高钢内筒混凝土基础烟囱,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施工范围以设计图纸为准。该合同范围内除甲供材外的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
2.3计划工期:2024年6月15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17个月。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甲供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单位或其法人或其法人授权代表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单位无资格参与。
(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如施工劳务资质等)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南方建投和工程局级黑名单或禁入期满后已解禁。(公开招标适用)
注: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全部具备,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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