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汕汕铁路站后工程(第二十三批)物资设备公开招标采购三次挂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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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汕汕铁路站后工程(第二十三批)物资设备
公开招标采购三次挂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汕汕铁路站后项目部,项目业主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本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申请已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
市建设分公司(编号城建汕汕物{2024}018号 )批准,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汕汕铁路站
后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线路概况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尾站东端(广汕铁路DK247+900=本线设计起点DK0+841.984)至汕头站北端(DK167+500)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正线全长162.368公里,全线共设车站7座,分别为汕尾(不含)、陆丰南站(新增)、陆丰东站、惠
来站、潮南站、汕头南站(新增)和汕头站。
2.1.2线路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设计速度:350km/h
正线数目:双线
正线间距:5米
2.1.3主要工程内容
本工程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工期21个月。(汕尾至汕头南段四电、站后综合配套:
2023年9月30日完成。汕头南至汕头段四电、站后综合配套: 2024年3月31日。)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祥见附件1:《新建汕汕铁路站后工程(第二十三
批)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产品需提供近五年内相关物资供货业绩,提供投标物资的合同复印件;
(4)供货条件要求:供货周期需具备收到供货通知单后,按照供货通知单要求10天之内到货。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包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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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87671720181967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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