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广州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旅阿那亚广州九龙湖项目F3、4地块机械车位租赁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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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旅·阿那亚广州九龙湖项目F3、4地块机械车位租赁及安装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40705036号根据项目进度,广州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旅·阿那亚广州九龙湖项目F3、4地块机械车位租赁及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广州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九龙湖度假区
项目规模:中旅·阿那亚广州九龙湖F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46万㎡,总建筑面积为17.04万㎡,地上建筑面积11.64万㎡,地下建筑面积5.40万㎡。本项目分别由F1、F2、F3、F4地块组成,F1、F3、F4地块为新建地块,F2地块为续建地块。本次招标范围为F3、4地块,其中:①F3、F4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8.63万㎡,地上建筑面积约5.63万㎡,地下建筑面积3.02万㎡,由精神建筑、酒店和商业住宅组成。以上分项指标均为暂定面积,以最终通过政府审批指标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Z31001424SZ0006
项目名称:广州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中旅·阿那亚广州九龙湖项目F3、4地块机械车位租赁及安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中旅·阿那亚广州九龙湖项目F3、4地块机械车位租赁及安装、调试,以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成品保护及保管等,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一切工作事项。(从地下室配电房到机械车位的电缆需由乙方负责安装及拆除)
投标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交货期/工期:计划供货周期: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安装工作,配合竣工验收。租赁期以后续招标文件约定为准。租赁期从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计算。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二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4.联合体申请人(如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申请资格:①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如为制造企业:则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申请人如为非制造企业:则提供持有设备制造企业授权书,该设备制造企业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②本次招标如某制造企业前来参与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任何非制造企业前来投标;如非制造企业携带某设备制造企业授权书前来投标,则不再接受此设备制造企业的投标,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6.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至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已签署或已完工的机械车位类相关业绩(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不少于3个。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财务要求:无
9.其他补充: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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