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资产数字化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重新招标(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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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新能源资产数字化综合管理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北京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 07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4 年 12 月。
2.2 招标范围
目前电投融和持有集中式光伏 258 万千瓦,电站数量 57 个;风电 276 万千瓦,电站数量
39 个;工商业分布式 42 万千瓦,电站数量 88 个;户用光伏 653 万千瓦,电站数量近 30 万户;
独立储能 10 万千瓦,电站数量 1 个。
公司拟建设的新能源资产数字化综合管理系统涵盖上述新能源项目的业务管理、资产管
理、生产运行管理、安全管理等功能,并结合财务系统报表数据构建管理驾驶舱模块,同时
实现协同办公中常见的公文、会议、审批等流程管理,满足风险防控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涵盖上述业务需求的软件产品、个性化开发与实施,及满足上述系统
运行的系统平台,包括硬件设备、网络通道、安全防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其他已知的公开文件或平台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新能源投资运营管理相关平台
开发或实施业绩至少 2 个。投标人须提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关键参数页、合同验收文档或发票)。
(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 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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