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北京分公司某项目2024年超市运营服务采购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物管北京分公司某项目2024年超市运营服务采购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_ 物管北京分公司某项目2024年超市运营服务采购公开比质比价项目(编号:gkbz2024070400056) _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_ _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包1 | 物管北京分公司某项目2024年超市运营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首次签订1年,如满意度调研合格,则双方续签,最多续签2次,每次续签1年(具体详见比质比价文件)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市海淀区某超市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比质比价文件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其它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以及经营特殊食品(酒类)等许可资质,具备合法从事超市经营的资质。
3.3必须进行现场踏勘,由招标方代表签署书面踏勘确认书。
3.4截至比质比价公告发布日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3.5具备消费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的能力。
3.6提供直营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加盟、特许经营模式。
3.7提供不以任何形式办理预付费储值卡承诺函。
3.8合作经营企业必须为大型连锁商超企业,北京地区超过300平方米的直营门店不得少于10家、仓储面积(自有或租赁)不少于5千平方米。
3.9需满足比质比价文件全部资格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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