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安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石河子市
项目概况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陆政采云 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6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8S[2024]791号
项目名称: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137560
最高限价(元): 1137560
采购需求: 消防车信息采集装置主机、液位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智能数据采集模块、云平台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安装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3756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消防车信息采集装置主机、液位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智能数据采集模块、云平台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三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 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本 项目预留资金面向主体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 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投标人。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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