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煤炭海上运输框架海上运输(煤炭运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煤炭海上运输框架海上运输(煤炭运输)(招标编号:NWZ240716-9001-02030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上运输(煤炭运输)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海上运输(煤炭运输)
40000.000
null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运输的相关资质,近三年无违法及不良记录;提供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和中国海事局签发的符合证明。
(3)承运商须提供船舶资料、人员配置等信息,须提供针对秦皇岛-青岛港详细的运输及控制方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承运船舶三年内没有列入港口黑名单,船舶常数水尺校验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无异常,须提供相应的船舶资料。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负责办理两港煤炭相关手续,负责煤炭海上运输管理,负责青岛前湾港作业管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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