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太武食品厂及场地招租项目
福建
-漳州市
受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原南太武食品厂及场地招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原南太武食品厂及场地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FJYX[CG]ZZ2024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龙海区港尾镇梅市村象山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文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13号店上花园1幢3单元211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面积 | 招租年限 | 起始价(最低限价) | 租金 合计(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原南太武食品厂及场地招租项目 | 总计面积1148.98平方米 | 五年 | 96516元/年 | 482580 | 1800 |
二、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竞租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身份证明
2.1竞租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半年内任一个月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社保缴交明细 (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社保缴费证明) 。
2.2 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若竞租人代表为经营者,应提供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若竞租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供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营者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3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支付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必须亲自参加。
3、竞租人为法人或经营者的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模块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若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模块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
4、竞租人为法人或经营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为准)。若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未被人民法院列为限制消费人员(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为准)。
5、竞租人与招租人有经济纠纷或截止公告之日前有欠款的不予报名参加投标。
6、竞租人需承诺在金融部门没有不良记录,且在经济活动中没有违反违纪记录,并且也没有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否则,一经发现,招租人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7、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8、报价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本次招租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中标法进行竞租,现场公开竞租人报价后进行资格后审,审查合格的竞租人参与报价,以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方式确定承租人,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本项目只进行一轮报价,在相同报价情况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期限:五年(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原承租人应配合招租人于2024年8月1日前完成场地清理,并正式移交。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须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分割事宜,请竞租人对此予以充分考虑。
四. 报名领取 竞租文件 时间: 202 4 年 07 月 08 日-- 202 4 年 07 月 10 日 每天8:30~12:00时,1 5 : 0 0~17:30时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五.报名领取 竞租文件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 1-13 号店上花园 1幢3 单元 2113 室) 。
六. 每份招租文件售价100元整,售后不退。开标是需带上购买标书凭证原件,否则代理机构不予接受竞租文件。 若 采用 邮寄 方式报名及购买 , 则 邮寄费 由购买者支付, 招租 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 、缺漏 或丢失 概 不负责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8.258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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