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外屯乡人民政府外屯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南平市
项目概况
外屯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和县朝阳路6号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浙工程(政)字【2024】016号
项目名称:外屯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33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9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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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其他资格要求1 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其他资格要求2 报价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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