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营口市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09 至 2024-07-15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黄金
(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30,000.00
最高限价(元):2,73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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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土壤法》和《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于“十三五”以来营口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源头预防工作成果,依托历年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化工园区、两场等污染源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基础,为落实《“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要求,强化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探索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对营口市2 023年度 2 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旨在掌握不同排放类型的重点企业经营活动对周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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