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鼎富楼及附属用房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黑龙江
-佳木斯市
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 FJSG0402G240705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鼎富楼及附属用房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已由 项目代码 :2307-230882-04-01-368664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 富锦市锦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为 自筹 资金 。 招标代理 机构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鼎富楼及附属用房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新开社区 45 组
2.3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 12940 平方米,建筑面积 951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922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95 平方米)。
2.4 招标控制价: 31784765.42 元。
2. 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8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7月10日,共334日历天 。
2. 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 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 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4.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 4 年 07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07 月 15 日 16 时 00分 (北京时间, 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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