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湖州西新建生产经营用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湖州西新建生产经营用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WZ-GZ2024-566)
上海局集团公司湖州西新建生产经营用房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湖州西新建生产经营用房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杭州铁路物流中心。该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工程量清单已编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局集团公司湖州西新建生产经营用房工程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要求
2.1 工程地点:
杭州物流中心湖州西货场
2.2 项目概况:
在既有装卸楼边新建一栋 120平方米生产经营用房,共一层,配套防水、消防、水电接入等。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企业须熟悉大修改造施工工程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具有以下资质:房屋建筑施工三级。
3.1.3.供货业绩:投标企业须提供至少1份近3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建房施工工程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验收记录。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企业应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的企业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3.1.6.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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