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铁路办事处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南京铁路办事处绿化养护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STGCHDJL- 2024-0553-GK )
南京铁路办事处绿化养护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 招标条件 :
招标项目 南京铁路办事处绿化养护项 已通过 P-NJBSC-ZH-WT-QT-2024-000001 审批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办事处 ,资金已落实 。
二、 项目 概况
1 . 服务 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141 号 ;
2 . 服务内 容: 绿化养护作业内容有:苗木、片植苗修剪、草坪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浇水等,养护面积约 2000 平米 。
3. 最高限价 ( 含税 6% ) : 人民币陆万捌仟 万元( ¥ 68 000.00 ) / 年。
4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5.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在项目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 2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 5% 的违约金。
(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组织 或其他组织 ,具备相应的 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能力。
3.2 投标人须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绿化管理的相关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或中标通知书 。
3.3 拟派驻 的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提供社保记录) 。
3. 4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 2 年 或 202 3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或企业自身审核 的财务报告;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5 )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 人,不得同时参加 投标 。
( 8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9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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