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无轨胶轮车尾气长效净化及智能感控技术研究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无轨胶轮车尾气长效净化及智能感控技术研究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6535,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智能通风研究所,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矿山井下 CO感控消纳一体化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中课题四“生产作业现场CO超限主动消纳装备及示范(2023YFC3009104)”的协议配套项目。
无轨胶轮车因灵活性强、运输效率高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煤矿辅助运输系统,但是经过防爆改造后,其尾气排放性能较差,含有大量 CO、NOx等有毒有害气体。CO是一种无色无味有毒有害气体,人体长期暴露在CO环境下会对大脑、心脏等器官造成不可逆转损伤,《煤矿安全规程》中明确规定井下空气中CO最高允许浓度为24 ppm;NOx是一种主要环境污染物,同时也会对人体神经系统、呼吸系统造成损害,具有较大的危害性。此外,无轨胶轮车尾气是导致井下CO超限的原因之一,严重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现有无轨胶轮车尾气处理装置只有废气净化水箱,其主要功能为降温消焰、防爆,部分碳烟颗粒和可溶性气体会被拦截在水中,但对CO、NOx几乎没有净化作用,这是因为CO、NOx气体难溶于水。市面上现有普通柴油车尾气净化装置体积较大,对尾气温度要求很高且容易堵塞损坏,无法用于防爆无轨胶轮车尾气CO消除。
伴随神东矿区煤矿机械化生产水平的提高,防爆无轨胶轮车广泛应用于各矿井中。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研发出 CO感控消纳一体化关键技术与装备。同时,根据神东矿区无轨胶轮车使用数量多、尾气引起CO超限问题严重的实际需求,有必要基于《矿山井下CO感控消纳一体化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项目研发的成果,在神东矿区典型矿井开展工程示范,实现无轨胶轮车尾气CO、NOx长效净化,减小井下CO超限次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2.1.2采购范围:
( 1)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特性测试与分析
① 开展稳态循环与实际道路行驶测试,分析皮卡车、工程材料车、装载机、支架搬运车等不同类型无轨胶轮车尾气(CO、NOx等)排放特性;
② 探究陡坡、不平整道路等不同运行工况对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特征的影响,揭示无轨胶轮车运行导致的CO超限的关键影响因素;
③ 对无轨胶轮车进行分类,为后续尾气净化装备设计提供依据。
( 2)大功率、高排放无轨胶轮车尾气净化系统开发
① 分析不同作业工况下尾气净化装备内部气流速度与背压分布规律以及CO、NOx的净化效能,优化内部结构;
② 探究活化温度、活化时间及气氛条件对净化材料表面积碳去处效果的影响,开发可编程、智能化尾气净化装备活化系统;
③ 探究高分子无灰表面活性物质等纳米分子添加剂对无轨胶轮车CO与NOx排放量的影响,确定添加剂组分及最优配比。
④ 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矿山井下 CO 感控消纳一体化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课题四“生产作业现场 CO 超限主动消纳装备及示”中关于矿山井下柴油车尾气 CO 消纳技术的研究内容。
( 3)无轨胶轮车尾气长效净化技术工程示范
① 在30台无轨胶轮车(皮卡车、工程材料车、装载机和支架搬运车)上开展尾气长效净化技术工程应用,长期追踪尾气净化装备的CO、NOx消除效果;
② 考察净化装备长期运行稳定性,确定尾气净化装备的维护与更换周期;
③ 长期考察纳米分子添加剂的CO与NOx消除效果,确定纳米分子添加剂的添加周期与添加量。
④ 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矿山井下 CO 感控消纳一体化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课题四“生产作业现场 CO 超限主动消纳装备及示范”中的矿山井下柴油车尾气 CO 消纳装置工程示范任务。
2.1.3 安全要求: 安全责任主体投标人,具体以安全协议约定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
2.1.4 提交成果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项目研究报告 | 份 | 1 | 纸质版 10套 电子版 1 份 |
2 | 低阻高活性防爆无轨胶轮车尾气净化装备 | 套 | 30 | 现场安装应用 |
3 | 可编程智能化尾气净化装备活化系统 | 套 | 2 | 现场安装应用 |
4 | 国家发明专利 授权书 | 项 | 2 | 纸质版 1 套 电子版 1 份 |
5 | 发表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篇 | 2 | 纸质版 1 套 电子版 1 份 |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 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井CO防治研究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之前(含2024年7月8日)),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或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职称聘任文件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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