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龙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延安市
黄龙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延安市新区上城华府 17 号楼 2 单元 1101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L2024-010
项目名称:黄龙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龙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谈判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2.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2.9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7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9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城乡(城市)规划师资格;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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