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旅客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标段
重庆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旅客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 2020〕172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 招标人 为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旅客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 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是按满足终端目标年旅客吞吐量8000万人次、飞机起降58万架次,2030年货邮吞吐量120万吨的目标设计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一条长 3400米、宽45米的第四跑道,新建一座35万平方米的T3B航站楼,并对现有T3A航站楼、T1航站楼、T2航站楼进行适当扩容改造 。 其中: 新建的 T3B航站楼位于原T3A航站楼北面 , 总建筑面积 约 3 5 万 平方米 ; 改造的 T3A航站楼位于东航站区,建筑面积约53.7万平方米; 改造的 T1航站楼位于T2航站楼北侧,改造后总建筑面积 约 2万平方米 。 本项目 招标的货物主要位于新建的 T3B航站楼及改造的T3A航站楼、T1航站楼内。
2.3 本次招标项目 货物采购 估算金额: 一标段 2000万元。
2.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 包括 完成 T3 B 航站楼 、 T3A航站楼 及 T 1航站楼内PU公共座椅组合 、 PU成品躺椅组合、成品吧台组合、艺术座椅(含捷运站台区) 的 供货( 设计、 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 ( 含 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 等 ) 、 工厂检验、 装卸、 仓储、 运输 ( 含 包装、 保险 ) 、 安装 、调试 、 验收 , 以及 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 和 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 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相关附图 :
一标段: 包括 T3B航站楼的所有PU公共座椅组合以及T3B航站楼、T3A航站楼、T1航站楼的所有PU成品躺椅组合及成品吧台组合。其中:成品PU公共座椅组合608组,共计7034座;PU成品躺椅组合106组,共计212座;成品吧台组合107组(含座位1135座)。
2.5 交货地点: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2. 6 交货期 : 暂定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货物的到货及安装(各航站楼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
2.7 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并达到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不少于 24个月。
2. 8 标段划分: 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自愿参与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或全部标段的投标,但不可兼中。
2. 8 . 1 两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按照招标人公布的各标段 最高限价 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 为 最高限价 最大标段 的 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另一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另一标段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 8 . 2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另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 ( 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参与投标 ,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客座椅制造厂商 ( 须提供制造商 资格 声明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须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厂商 针对本项目的唯一 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 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 投标 ,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 、 人员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供货 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 3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下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12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7-1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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