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天津龙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72MW风电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天津龙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72MW风电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6569,招标人为天津龙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龙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龙源天津滨海新区大苏庄二期风电场项目位于天津市辖区大港太平镇东大苏庄农场,风场面积约11k㎡。本项目采用12台单机容量为6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2兆瓦。本项目风电场场区道路总长10.35公里,机位平台12个。塔筒拟采用钢-混凝土混合塔筒,轮毂高度为140m,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共安装12台箱式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包括12台风机对应的风机基础、试验桩、箱变基础、接地及吊装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工程、接地安装及接地电阻测试、现场保管与安装、锚栓检测及卸车保管、其他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如电缆预埋管、支架)以及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如防腐防水等要求)等)、风机吊装平台及涉及的施工辅助措施、环保水保措施、植被恢复、工程质保期内的检查消缺、工程协调(包括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上述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风机基础工程为预估工程量,工程结算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严格按照《龙源安全文明施工手册》规范要求开展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工作。
2.1.3计划工期:本工程开工时间合同为签订后10日内,工期为18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明确的时间为准。
2.1.4质量要求:(1)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实现工程及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长周期运行。(2)不发生质量事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机基础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机基础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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