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建设用地拟使用林地可研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建设用地 拟使用林地可研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询价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YFGT-ZC-2024-01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为实施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 (以下简称 “ 宜涪高铁重庆段 ” 或 “ 本项目 ” ) 建设 用地征地工作,拟征用沿线区县部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对铁路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在报批建设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时,先行用地占用林地的,必须提交林地审核手续或林业部门同意先行使用的相关手续;在报批全线建设用地时,须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为 依法依规 开展 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 使用林 地 报批工作,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国家林业局令第 35 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 2021 〕 5 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用地用林管理的通知》( 渝规资 〔 202 3 〕 292 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 〔 202 3 〕 53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须 委托具有资质的咨询服务单位对项目用地开展拟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工作 ,并取得重庆市林业局的批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我公司将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宜涪高铁 拟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第三方咨询服务单位。
宜涪高铁 重庆段 拟使用林地可研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咨询服务单位询价采购方案已经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实施,询价人为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资金已落实,目前该项目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完成本项目 使用林地勘界工作 (含先行用地、正式用地、变更设计用地) , 并 包括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验表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和取得 《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批文 、 办理 林木采伐 许可证等手续 全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 询价响应人近五年内( 2019 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 1 个高速公路或铁路 等 线性工程项目 使用林地可研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经验及 国家林草局批复的 业绩; 应具有项目 使用 林地报批能力。
3.4 人员、设备要求: 人员、设备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 1 人 , 具有林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具有从事高速公路或铁路 等 线性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林地 报批 经验 。
3.5 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 在 “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询价;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 12 分,不得参加询价;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不得参加询价;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国铁集团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不得参加询价;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铁集团、成都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铁路建设指挥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询价响应人在 2019 年 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报告做假等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仲裁和被有关单位处理,所开展过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遗漏,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6 询价响应人及 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一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1 年至 2023 年)内财务状况良好,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 100 万元,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8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询价响应人 报价。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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