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本级东明集镇2024年小型公益项目(村内文化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菏泽市
县集镇人民政府本级集镇2024年小型公益项目(村内文化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149
采购项目名称:集镇2024年小型公益项目(村内文化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212212.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212212.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212212.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212212.00 元。
采购需求: 道路建设、基础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以及近三个月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评审价格扣除政策。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根据菏财采〔2022〕9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 3 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