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东岸社区居民委员会三亚市吉阳区东岸社区居委会道路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三亚市
项目概况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社区居委会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月川南区安置房2栋22楼2204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XD2024003
项目名称:三亚市吉阳区东岸社区居委会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964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964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权利关系声明函);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3.9、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10、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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